方法也有其适应的场景以及相对应的被检测物质,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确保这个方法符合检测的要求。
所谓的方法,必然是一系列的步骤达到的综合的效果,所以从Validation和Qualification的区别来说,分析方法验证用Validation的说法更为准确。一个准确的分析结果是一系列操作过程的输出,同时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设备本身的准确和可靠,样品的Integrity的程度以及样品的代表性等影响因素都有可能影响最终分析的结果,方法更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方法需要经过验证,以确保可以始终如一地产生准确的结果。
至于说不同类型的方法,分别有哪些方法验证的要求,在指南中有明确的说明,药典的指南中将方法分成了四个主要的类型:
1)鉴别类的方法--鉴别试验
2)杂质测定类的方法--限量或定量检查(主要是杂质,也包括制剂中的其他成份,比如防腐剂,中药中的其他残留物,添加剂等)
3)含量测定及溶出量测定的方法--原料药或制剂中的有效成分以及制剂中的其他成份;
4)校正因子的方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9101并不适用于生物制品质量控制中采用的生物学测定方法,因为相对于理化分析而言,生物学测定方法存在更多的影响因素。同时,第四类所谓的校正因子的方法,也是2015版药典新增加的内容。
分析方法验证在以下三个场景中是必要的:
1、建立质量标准的时候;
2、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组份变更的时候;
3、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的时候;
不同的检验项目,往往有不同的方法验证的指标。
同时关于接受标准的说法,更多的情况不是在任何药典或法规上能够找到出处的,其实是一种好的Practice,但这并不代表标准,因为验证往往没有绝对的对错。
首先看看对于制剂的含量均匀度方法验证以及杂质的定量测定方法验证的接受标准,
制剂的含量均匀度方法验证
制剂的含量均匀度的接受标准与活性成份及含量测定时分析方法验证的接受标准在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专属性的要求上差别不大,大家可以参见下面的表格:
线性的要求比传统的含量测定线性的要求要低,只要线性系数不小于0.990即可,并且线性的截距的要求比较低,建议的标准是不大于5.0%。
范围的要求也比较宽,建议的标准是至少为标示量的70%~130%。
制剂的含量均匀度多了一项比较特殊的项目是对滤芯的验证,要求未过滤(离心)和过滤的样品之间的差异不大于2.0%,对这个指标的考察其实要取决于方法中是否使用到滤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的理解这个指标可以认为是方法的耐用性考察的一个方面。
杂质的定量测定方法验证
对于杂质的定量测定,精密度与重复性的要求都是至少6个样品,但对于不同限度的情况下,相对标准偏差的范围是不同的:
1)限度小于0.1%的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30%;
2)限度小于0.2%又大于第一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0%;
3)限度小于0.5%又大于第二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10%;
4)限度小于5%又大于第三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0%;
5)限度大于等于5%的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为2.5%
中间精密度与上述指标相比,又有了一定程度的加宽:
1)限度小于0.1%的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40%;
2)限度小于0.2%又大于第一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30%;
3)限度小于0.5%又大于第二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15%;
4)限度小于5%又大于第三种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7.5%;
5)限度大于等于5%的情况下,推荐的相对标准偏差为4.0%
没有深入地去思考过这样的标准制订的依据,但想来多半和统计学是有一定关系的。
线性中相关系数的要求对于制剂和原料药的杂质定量测定也有不同的要求,分别是不小于0.990以及不小于0.998,
截距要求则是不大于对应于允许限度(杂质标准)时的浓度比值的25%,
剩余标准差是以限度0.5%和5%为标准,小于0.5%限度的情况下,剩余标准差为不大于10%,0.5%~5%之间,剩余标准差为不大于5.0%,限度大于等于5%的情况下,剩余标准差为2.5%。
检测限的信噪比之前提到过应该不小于3:1,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标准差为不大于20%,测量的数量为大于等于5个样品;
定量限的信噪比之则应该不小于10:1,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标准差为不大于10%,测量的数量为大于等于5个样品;
杂质定量的范围需要在报告限或定量限到杂质定量标准的120%
关于准确度,稳定性,可以参考下面的这张图表:
接下来进行鉴别测试接受标准的相关讲解
关于HPLC,TLC或者GC等色谱鉴别法的专属性而言,接受标准应该是色谱峰与斑点的分离,至于分离度达到多少,具体可以参考药典上HPLC章节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分离度应该大于1.5;
关于紫外和红外的鉴别法,被测物质的特征图谱应该与标准物质响应相同,能清晰地与相似物区分,通常可采用全波长范围内的扫描,比较图谱的一致性,并且找1~2个特征吸收峰,不同物质特征吸收峰的峰值差异通常可定义为±2nm;
含量测定-溶出度方法验证
溶出度的方法验证本质上属于含量测定,因此要对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稳定性等指标进行验证。
精密度一般情况需要采用6个以上的供试品溶液,一般情况仪器分析的相对标准偏差标准是不大于2.0%;
专属性的要求与上述鉴别试验的要求类似,但对于溶出而言,需要考虑空白片的影响,一般情况空白片的影响接受标准是不大于3.0%;
溶出度考察线性需要有不少于6个浓度的样品,相关系数不小于0.990,截距不大于5%,剩余标准差不大于2.5%。需要说明的是截距允许正,也允许负,是指的一个绝对值,后面的两个百分数指标是指与回归线的y值对应于完全溶出(x=100%)时的浓度的比值。
范围无论是对于篮法还是桨法,建议采取的标准是低于标准的20%到标示量的120%
准确度的平均值主要考察的是回收率以及回收率的相对标准偏差,回收率应该在标示量的95%~105%之间,相对标准偏差应该不大于2.5%,准确度的回收率考察往往是方法验证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稳定性无论是对于供试溶液,还是对于标准品溶液,在规定的时间内的 变化应该不大于2.0%。
含量测点-基于色谱|光谱的含量测定
精密度/重复性通常需要采用6个以上的供试品溶液,一般情况仪器分析的相对标准偏差标准是不大于2.0%;但原料药的分析有可能会有一个更高的精度度/重复性要求,相对标准偏差标准可以采用不大于1.0%或1.5%设定。
中间精密度在溶出的方案中并没有明确建议,但基于色谱|光谱法的含量测定中间精密度要求一般情况是不少于4个样品分析,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0%。
专属性的要求与上述溶出的专属性试验的要求类似,但对于制剂分析而言,需要考虑空白片的影响,一般情况空白片的影响接受标准是不大于3.0%;同时应该证明含量测定成份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份,不会对含量分析产生干扰。
溶出度考察线性需要有不少于6个浓度的样品,相关系数不小于0.998或0.995,截距不大于2.0%,剩余标准差不大于2.0%。相关系数、截距的要求比溶出度高了不少。
与溶出度相同,这里的截距允许正,也允许负,是指的一个绝对值,后面的两个百分数指标是指与回归线的y值对应于标示量(x=100%)时的浓度的比值。
范围建议采取的标准是至少标示量100%溶液的80%到120%
准确度的平均值主要考察的是回收率以及回收率的相对标准偏差,对于制剂的含量分析准确度而言,建议采用3个浓度,每个浓度3份样品进行测试,回收率建议应该在标示量的98.0%~102.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应该不大于2.0%。
稳定性无论是对于供试溶液,还是对于标准品溶液,在规定的时间内的 变化应该不大于2.0%。
含量测定通常也需要建立系统适用性实验的方法,这个方法是为了保证一定的耐用性。